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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农领发〔2006〕1号
关于认真做好编制《华县推进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了扎实有序地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根据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编制渭南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渭市农领发〔200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编制《华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工作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认真编制好规划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规划做好了,建设新农村的各项工作才能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才有了科学的基础。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要使公共财政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延伸,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农村覆盖,只有科学统筹规划,才能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有效对接,避免造成盲目、无序、杂乱、浪费和重复建设等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是一个综合性规划,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而且要管今后相当长一个阶段,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省、市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一号文件为指针,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和县委“全面启动、齐抓共管、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基础突破”的工作思路,按照“五好一新”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科学规划,进一步明确我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确保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三、组织领导 我县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上成立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委员会,县委副书记孙建升担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简录民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编委会下设综合组和若干专题组,综合组从县农牧局、县委农工部、县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建设局、统计局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专题《规划》编写组由相关业务部门组成。 四、任务分工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和我县实际,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分为九篇50个专题。《规划》的序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由综合组负责编写。其余八篇50个专题《规划》按所涉及的部门(单位)业务进行分工(各专题规划分工安排附后),分别由各主要业务部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完成编写。 五、时间安排和阶段任务 《规划》编制工作在今年底完成,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8月初一8月10日):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上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规划》提纲和各专题规划分工意见。 (二)专题规划编写阶段 (8月11日—9月10日):按照市《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专题编写组调研收集资料,完成专题规划编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于8月31日前报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编制委员会)。 (三)综合规划形成阶段(9月11日—10月31日):综合组在汇总各专题规划的基础上,按照《规划》提纲,完成《规划》初稿编写工作。 (四)征求意见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组织各方面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规划》(初稿)进行初评。根据初评意见修改后,分送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征求意见,修改完善。 (五)研究审定阶段(11月21日一11月30日):完成审议稿,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 六、具体要求 1、认真研读文件,把握新农村建设科学内涵。参与规划编写的部门和人员要认真系统地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实施意见》及县委、县政府的《实施方案》,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把握好专题规划的总体思路和重点。 2、新农村建设《规划》内容包括现状分析、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将长期起指导作用,因考虑到数量指标时间过长难以把握,《规划》中所提目标任务只提出“十一五”末和到2020年两个阶段的数量指标。 3、工作原则。编写规划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规划,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全面规划。要兼顾我县农村经济、社会、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既要立足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又要考虑长远,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华县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总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华县特色,体现“一村一品”,把各项工作具体化。三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注意与县域社会经济综合发展相结合,突出乡村发展重点,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要符合乡村实际,能够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要处理好与“十一五”规划的关系,既要与“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相衔接,又要对“十一五”规划中农业农村发展目标、思路作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 4、深入搞好调研。各专题编写组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倾听农民群众意见和呼声,同时了解掌握中、省、市有关部门中长期工作思路,力求提出的目标任务符合实际,工作措施扎实具体,操作性强。涉及开发性产业的布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 5、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规划编写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一名部门领导具体负责,抽调得力人员完成专题规划。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支持,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综合职责,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规划》编制的人员要排除干扰,集中精力认真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规部划》编写任务。 附:关于编制《华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专题规划的分工安排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
关于编制《华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规划》各专题规划的分工安排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和我县实际,我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分为序言和九篇、50个专题。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序言 由综合组负责。 第一篇,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由综合组负责。 第二篇,建设现代农业 1、粮食生产专题,由县农牧局负责。 2、农业结构调整专题,包括菜果业、畜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及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等,由县农牧局负责。 3、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题,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深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培育知名品牌等,由县农牧局牵头,乡企局、供销社参加。 4、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包括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等,由县农牧局牵头,县技术监督局参加。 5、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专题,包括深化农业科研体制和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新技术和优良品种的研发、繁育、试验、示范和推广,农村引智等,由县科技局牵头,农牧局、人事局、教育局参加。 6、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专题,包括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工程、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建立新型营销体系等,由县供销社牵头,县商贸局,农牧局、交通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邮政局、物价局参加。 7、发展循环农业专题,包括农业资源的利用与节约、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可持续发展等,由县农牧局牵头,环保局参加。 8、农业装备能力建设专题,由县农机局负责。 9、气象为农服务专题,包括建立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体系等,由县气象局负责。 10、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专题,由县农牧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参加。 第三篇,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11、农村工业化专题,包括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一村一品”发展等,由县乡企局牵头,农牧局参加。 12、农村城镇化专题,由县城建局负责。 13、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题,包括做大做强劳务产业、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工权益保护等,由县劳动局牵头,农办、农牧局参加。 14、农村旅游业发展专题,包括观光农业和农家乐等,由县旅游局牵头,农牧局参加。 15、扶贫开发专题,包括重点村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产业扶贫等,由县农办负责,移民局参加。 第四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6、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题,包括基本农田建设、耕地保护、提升地力、灌区改造等,由县水务局牵头,国土资源局、农牧局参加。 17、农业综合开发专题,包括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等,由县农办牵头,国土资源局参加。 18、乡村道路建设专题,包括农村交通运输业发展等,由县交通局负责。 19、农村饮水专题,包括解决人畜饮水、自来水入户、饮水安全、水源污染治理等,由县水务局牵头,农牧局、农办、环保局参加。 20、农村电网建设问题,由县供电局牵头,农电工委参加。 21、农村信息量网络建设专题,包括农业信息化建设、农村商业信息服务体系、广电信息网络和电信服务网络等,由县广电局牵头,农牧局参加。 22、农村新能源建设专题,包括沼气、小水电开发等,由县农牧局牵头,水务局参加。 23、村庄建设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专题,包括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宅基地规划和管理、村庄安全、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等,由县城建局牵头,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参加。 24、林业重点工程和退耕还林专题,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示范村建设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由县林业局牵头,环保局参加。 25、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题,包括重点水保综合治理工程等由县水务局负责。 26、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专题,包括建立和完善水电、矿产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等,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环保局参加。 第五篇,农村社会事业 27、农村义务教育专题,包括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等,由县教育局负责。 28、农村医疗卫生专题,由县卫生局负责。 29、农村文化事业专题,由县文体局负责 30、农村体育事业专题,由县文体局负责。 31、农村计划生育专题,由县计生局负责。 32、农村社会保障专题,由县民政局负责,县劳动局、计生局参加。 33、农村广播电视事业专题,由县广电局负责。 第六篇,培养新型农民 34、农民教育专题,包括农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农业适用技术培训等,由县教育局牵头,农牧局、科技局、劳动局参加。 35、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专题,包括开展农村形势政策和法制教育、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文体局、政府法制办参加。 第七篇,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36、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37、村民自治专题,包括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各种民主管理制度、村务公开等,由县民政局负责。 38、平安乡村建设专题,由县委政法委负责。 39、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专题,由县农牧局牵头,供销社、民政局、政府法制办、妇联参加。 第八篇,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投入机制 40、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农村稳定增长机制专题,包括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等,由县财政局牵头,农牧局参加。 41、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题,由县农村信用联社负责。 42、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入机制专题,包括各级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邮政储蓄返还农村等,由县人行牵头,银监局、农行、农发行、邮政局、信用联社参加。 43、户籍制度改革专题,由县公安局负责。 44、征地制度改革专题,包括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劳动局、民政局参加。 第九篇,深化农村改革 45、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专题,包括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以及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等,由县人事局牵头,财政局、农工部参加。 46、稳定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专题,由县委农工部负责。 47、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专题,由县粮食局负责。 48、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专题,由县水务局负责。 49、集体林权改革专题,由县林业局负责。 50、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专题,由县财政局牵头,农牧局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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