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班子

               局  长:刘金虎 

               书  记:李德平 

               副局长:史少锋  刘小平    雷朝辉 

                 工会主席:王勤草

                 纪检组长:任忠文

 

    


部门概况

华县物价局是县政府管理物价工作的主管部门。现有干部职工51人,内设办公室、收费管理股、价格管理股 、价格监测中心,下设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物价局的指导下,县物价局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不断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完善价格机制,深化价格改革,改进价格管理,拓宽服务领域,较好地发挥了价格职能作用,促进了地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在物价工作取得突破的同时,物价队伍建设成绩显著,行业风气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部门职责

做为法定负责县级价格工作的政府机构,其职能可概括为:管理、调控、监督、服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的价格方针、政策,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授权,制定部分商品和服务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做好县内的收费管理工作,对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对实行 市场调节的经营性收费依法实施管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开展价格监督,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坚持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面向社会开展价格信息和价格事务服务,搞好价格信息、成本监审和价格认证工作。


下设机构及职责

  物价检查所

代表物价局行使价格监督职能的全额副科级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行业检查、专项检查、市场物价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打击一切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 、合法的市场竞争,受理社会各界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检查所设立了价格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价格认证中心

19974月成立的全额事业单位,编制5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本县辖区内从事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的指定机构。对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进行评估,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开展工农产品及其它价格调定前的成本监审工作,公开向社会提供价格事务服务。

联系电话

 

     局办公室:0913-4712198    

   收费管理股:0913-4722296

      价格管理股:0913-4722296

      价格监测中心:0913-4725815

      物价检查所:0913-4728218      举报中心:0913-4714144(12358)

      价格认证中心:0913-472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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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时间: 2007 年 11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