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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概况
● 领导简介
● 单位职能
● 招商项目
● 政策法规
● 工作动态
单 位 职 能
机构设置
华县矿产办总共15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大专以上学历6人)设立了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环境管理股、办公室三个股室。
职 能
1、宣传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对华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予以监督管理。
2、负责审批登记并颁发相应权限范围内及市级管理部门授权的《采矿许可证》工作。
3、负责征收权限范围内矿山企业的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4、整顿和规范本区域内矿业秩序,做好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
5、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