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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华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1
、华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考核管理办法;
2
、乡镇计生服务站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季报表;
3
、乡镇计生服务站节育手术花名册;
4
、乡镇计生服务站年度考核标准。
二
OO
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华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结构合理的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切实搞好优质服务,确保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健全技术服务网络,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服务程序和质量标准,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乡镇计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至少达到
200m
2
,每站要有
2
—
3
名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齐全。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的要求,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规范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二、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①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90%
以上的育龄夫妇至少掌握
4
—
6
种以上避孕节育方法,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
85%
以上,做好随访工作随访率达
100%
,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村达到
100%
,提高避孕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药具有效率
98%
以上,大幅度降低手术并发症、意外妊娠、人工流产、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的发生率。②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推广叶酸制剂和“福施福”的使用,预防神经管畸形和其他先天性残疾的发生。③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生殖健康系列服务,积极开展艾滋病、性病的科普宣传。常年下乡为群众查病治病,健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技术人员全年下乡不少于
180
天,育龄群众接受规范的生殖健康服务率达
80%
以上,县、乡服务站建立生殖道感染疾病联查联治机制,治疗率
80%
以上。建立男性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机制,提高男性参与意识和生殖保健能力,男性参与生殖健康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服务人群的
20%
以上。
三、重视性别比治理工作,开展二胎孕期全程跟踪服务,加强
B
超管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符合政策生育二孩者实行定点接生与报告制度,无溺婴弃婴现象。
四、坚持每季度三查一次,三查率达
98%
以上,重点三查率达
100%
。
五、建立健全避孕药具发放网络,按时领取、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检查药具的有效期和质量,严禁发放过期和发霉变质药具,确保药具使用的有效性。
六、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为
100%
。严格按照节育手术操作规范施行人流及上、取环手术,乡站施行人流、上、取环手术例数应达到本乡镇手术量的
80%
以上。实行定期随访和定期服务质量分析制度,随访服务率达到
85%
以上。
七、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技术人员应具有医学专业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医士以上职称,并取得《计划生育合格证》。所有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服务类别相符的执业资格,否则,不得上岗。无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学习,限期达到岗位任职条件,经培训仍不符合要求的要逐步调整出技术服务岗位。技术人员不得从事执业范围以外的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否则,后果自负。
八、切实加对强财务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设立收支明细帐、固定资产帐、药品进、出库台帐,药具领取、发放和库存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目清楚,开支合理。
九、实行季例会制度。每季第一个月的
5
号(即
1
月
5
日、
4
月
5
日、
7
月
5
日、
10
月
5
日)下午十四时在计生局会议室召开服务站站长及技术人员会议,上报业务报表、三查表及三查分析报告。总结上季度工作情况,安排布置本季度工作。
十、人口学校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四期以上,搞好宣传品发放工作,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树立新的婚育观念。
十一、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年终计生局将按照《国家计生委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及本办法的各项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计生工作考评之列,对优秀服务站进行表彰奖励,对后进服务站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责令停业整顿。对缺乏群众服务意识或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的技术人员进行诫免谈话,并记录在案,作为年度考核测评的重要依据。凡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要及时予以调整或辞退。
十二、本办法自二
OO
六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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