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8]26号)、《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渭南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渭人社发[2010]78号)、《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渭人社函[2011] 84号)精神,不断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快我县公共服务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积极为未就业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管理类公益性岗位
一、招聘条件及人数
(一)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华县户籍,身体健康,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1983年 7月31日后出生),在华县人才交流中心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未就业的往届(毕业6个月以上)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中的未就业往届毕业生优先。
3、经考试合格被聘用的人员,需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1、地税局:地税协管员10人;
2、就业服务局:劳动就业协管员15人;
3、信访局:信访协调协管员9人;
4、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3人(相关专业);
5、社保局:社会保险协管员12人;
6、检察院:检察院书记员协管员6人(法律专业优先);
7、法院:法院书记员协管员3人(法律专业);
8、县志办:县志整理协管员3人(文史类优先);
9、国土局:国土协管员10人;
10、财政局:财政税收协管员1人;
11、交通局:交通协管员4人;
12、供销联社:信访协调协管员2人;
13、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信访协调协管员2人;
14、工商局:工商管理协管员5人。
以上共计招聘85人。
二、聘用期限
1、合同期限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三年合同期满后县人力资源市场不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用工单位如果继续使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从业人员待遇应不低于之前相应标准,由用工单位自行解决。
2、一年一聘,每年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三、待遇
月岗位补贴770元,年终考核合格者,给予每月50元的一次性奖金,并由人力资源市场缴纳社会保险,个人不再缴纳。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2011年7月8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2、报名地点:子仪东路人力资源市场
3、所需资料及要求: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人事代理合同书;
(4)两寸免冠近照五张;
(5)须本人持有效证件报名。
4、考试采用笔试考察形式,内容为综合类,外加时事政治内容。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试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6、体检结束后,张榜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五、咨询电话:人社局劳动股 0913--4723295
服务类公益性岗位
一、招聘条件及人数
(一)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华县户籍,身体健康,男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1956年7月31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6年7月 31日后出生),热爱社会公益性事业,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复转军人、未就业的中专技校毕业生优先。
3、经考核合格被聘用的人员,需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1、地税局10人;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人;
3、检察院6人;
4、法院8人;
5、审计局5人;
6、财政局2人;
7、交通局4人;
8、供销联社6人;
9、城镇集体工业联社3人。
以上共计招聘46人。
二、聘用期限
1、合同期限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三年合同期满后县人力资源市场不再给予岗位补贴,用工单位如果继续使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从业人员待遇应不低于之前相应标准,由用工单位自行解决。
2、一年一聘,每年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三、待遇
上述公益性岗位由人力资源市场月岗位补贴500元,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230元的岗位补贴。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2011年7月8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办公室
3、所需资料: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两寸免冠近照五张;
4、面试时间、地点各用人单位自定。
5、体检:面试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各用人单位自定。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程序确定替补人员。
6、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张榜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批复后予以聘用。
五、咨询及电话:人社局劳动股 0913—4723295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即日起成立华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柴增善 华县人社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 魏兴华 华县人社局纪委书记
武占宏 华县人社局工会主席
张新锋 县纪委常委、纠风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纪律检查、考试考务、后勤保障三个事务小组,事务小组成员由人社局、纪检委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录用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华县纪检委纠风办:0913-4711066
华县人社局劳动股:0913-4723295
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