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要闻 >> 正文
欢迎访问华县人民政府网站
华县史话之重大兵事(连载三)
驱逐刘镇华战役
来源:    作者:    编辑:admin    发布日期:2010年6月25日    浏览次数:
民国十三年(1924)冬和民国十四年(1925)春,陕西地方部队发动两次驱逐刘镇华镇嵩的战役。华县、华阴和渭南等地是主要战场。
陕西地方部队原为靖国军,在政治上反对北洋军阀,拥护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主张,有一定的进步性。民国十年(1921),靖国军胡景翼部在直系军阀压迫下被改编。刘镇华是河南人,早年纠合一伙土匪,组成镇嵩军,民国七年(1918),在北洋军阀扶持下入陕攻打靖国军,担任了陕西省长,后兼任督军。
民国十三年(1924),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北方出现了有利于革命的形式。陕西各界人士乘机开展了驱逐直系军阀走狗刘镇华的斗争。属胡景翼国民二军系统的陕军针对镇嵩军的驱刘战役开始了。
1、          1、第一次驱刘战役
国民十三年(1924),第二次直奉战争开始,刘镇华镇嵩军一个师随吴佩孚开赴前线,憨玉琨师东开洛阳,留陕镇嵩军大部系收编豫西土匪,关中空虚,有机可乘。当时,陕军田玉洁部驻泾阳、三原、蒲城,冯毓东(子明)部驻富平、耀县,卫定一部驻凤翔。各部陕军经协商制定了驱刘战役的计划:卫定一部由西路出兵,牵制咸阳、周至、户县的镇嵩军;田玉洁部派康振邦(子定)渡渭河助冯毓东堵截驻华县镇嵩军外,进军渭南控制省城;冯毓东部渡渭河攻华阴,直扑潼关,切断憨玉琨后路,使镇嵩军首尾难顾,然后联名通电声讨,驱逐刘镇华离陕。
民国十三年(1924)11月5日,冯毓东派先头部队从渭南孝义仓头渡过渭河,占领华县侯坊渡口。8日,冯毓东全军由此渡河,直扑华阴,只留一连守渡口。冯部于12日占领华阴县城,13日开始攻打潼关。康振邦部按计划于10日从蒲城兴市镇渡过渭河进攻华县,但镇嵩军防守严密,康部屡攻不克退走。11日有六、七十名陕军由仓头渡河驻扎在小涨。镇嵩军四营兵力于12日猛攻小涨,陕军北撤。镇嵩军进入小涨后,见人便开枪射击,并疯狂抢掠达10天之久。总计小涨死亡无辜村民70多人,损失牲口300多头、棉花2万多斤、现洋2万多元、烟土1万多两。
陕军占领华阴,进攻潼关,切断了豫陕交通线。憨玉琨回师救援,尚在途中,西路镇嵩军受卫定一、田玉洁等部牵制,未敢轻动。刘镇华兵力不济,一面以省长为诱饵,拉拢田玉洁,使田按兵不动,未按计划进攻渭南;一面又对正在攻打潼关的冯毓东摆出求和姿态,派陕西名流杨鹤庆、张扶万到华县于冯谈判。冯毓东鉴于田玉洁按兵不动,憨玉琨正回师潼关,康振邦进攻华县失利,自己将陷于两面受敌境地,即接受谈判。冯德谈判代表彭仲翔17日晚到华县,而刘镇华因憨玉琨已到潼关,遂撕下和谈面具,令其和谈代表杨、张二人回西安。彭仲翔见其求和无诚意,准备会华阴军中,后经咸林中学校董杨松轩与镇嵩军张营长再三挽留住咸林中学公储局。不料刘镇华电话命令所部将彭勒毙。此时,已到潼关的憨玉琨率8个团猛攻华阴冯部,冯节节败退,26日晚撤至华县侯坊渡口,27日回到富平。这时吴佩孚的直军在河南已全线溃败,刘镇华忙于向河南发展,抢占地盘,使冯部得以休整。
 2、 第二次驱刘战役
民国十四年(1925)2月,豫西胡(景翼)憨(玉琨)战争爆发,刘镇华率部援憨,遂将陕西督军一职交给陕南军阀吴新田代为照料。刘在陕西兵力空虚,陕军各部又酝酿第二次驱刘战役。
这时,陕西地方部队编入国民军,胡景翼、田玉洁、冯毓东等编入国民二军,杨虎城部编入国民三军。各部商定,由杨虎城担任省西作战任务;田玉洁部出兵渭南,并派康振邦团占华县;冯毓东部担任省东作战任务,直取潼关。这次作战属支持河南国民军,并清除刘镇华、吴新田在陕西恶势力的重大战役。
民国十四年(1925)3月16日冯毓东部由华县渡渭河,先头部队赵汉章营与敌接火,赵营官兵多系当地人,地形熟悉,并得到群众协助,很快扫清了敌人。后续部队过河后,西进赤水,与进军渭南的田玉洁部取得联系,荡清沿河布防敌人,并协助康振邦攻打华县城,击溃华县守敌两个团。渭南、华阴的镇嵩军也同时被击溃。渭南、潼关之间已无敌踪。胡景翼的国民军也击败了豫西敌人,刘镇华只身逃往山西。驱刘战役胜利结束。

【 打印 | 关闭 】
图片报道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1997-2010 Huaxian Municipal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1997-2010      本站网址:http://www.huaxian.gov.cn
华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网站维护与运行     本网部分信息来源互联网,若有侵权,请致电:(0913)4725111
网站设计与开发:西安千网
电子邮箱:hxxxb@huaxian.gov.cn    陕ICP备05000946号   最佳分辨率:1024*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