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办发〔2010〕28号
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华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用地,推进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09]46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修编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修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土地利用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妥善处理好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调控与市场调节、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进一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总体目标
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用途管制,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得到优化,土地利用效益显著提高;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稳定提高;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及其他必要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土地整理复垦全面开展,土地后备资源适度开发。
二、编制规划的原则和依据
(一)规划编制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全面考虑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之间的用地需求,本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效益原则,协调各区域、各部门、各行业的用地矛盾。
2、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从各行业对土地的客观需求出发,统筹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方面得到有效的落实。同时,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建设全面协调的转变,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加强土地整理力度,创新耕地保护激励制度,使耕地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3、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严格贯彻国家“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盘活存量土地。通过创新制度、制订标准和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措施,提高效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4、坚持可持续利用原则。坚持土地的开发、利用、整理和保护相结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确保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稳定增长,保证土地资源潜力,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效益性和社会可承受性,保障区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坚持和相关规划衔接原则。正确把握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科学预测用地需求,分析土地供应潜力,统筹土地资源布局,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等规划有机结合。同时还要与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二)规划编制依据
1、《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政策文件。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2 0 0 8]3号)等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政策、规定。
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09]46号)、《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06--2020年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的通知》(渭政办发[2009]137号)及主体功能规划、有关部门与行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守则》、《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技术规程。
5、《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各部门、各行业规划等。
三、规划编制主要任务和重点
(一)规划编制主要任务
1、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在历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基础上,‘开展“四清查、四对照”,确定规划基数,理清土地利用现状。对照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要求,分析重大土地利用问题及其成因。通过部门座谈、社会调查、专家研讨、公众参与等方式,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形成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
2、预测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趋势。依据经济社会历史变化和相关规划,预测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与规模、公共建设投资等的变化趋势,分析人口、资源与环境等相互关系的未来发展趋势,研究判断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总结各种有利与不利条件,提出未来土地利用管理的基本战略。
3、确定土地利用目标和政策导向。根据土地利用基本战略,立足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主要的土地利用问题,确定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原则,提出未来土地利用要实现的战略目标及调控指标。围绕土地资源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土地可持续利用等关键问题,提出规划期内土地利用调控的政策导向。
4、研究提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规划标准。贯彻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围绕提高建设用地效率、保护农用地资源、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方针,通过调查评价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研究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时序和空间变化规律,确定规划期内各项建设用地的集约化利用目标。
5、确定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调整方案。围绕主要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根据土地利用变化基本趋势、土地利用政策导向和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提出各项、各类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调整的方案。
6、根据自然、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关系的空间差异,把县域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区域类型,制定有针对性的用地管理与调控政策。
7、分解提出乡级土地利用的调控任务。按照分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立足县域范围内未来人口、经济空间发展格局及其变化趋势,把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分解到各乡镇,确保县级规划目标得到落实。
8、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对县城土地利用有重大影响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落实项目用地及空间布局,制定专项用地保障计划与措施。
9、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围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任务,划定县级以上的重点整理复垦开发区域,落实县级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制定促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管理措施。
10、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针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1、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政策与措施。围绕各项规划措施提出法制、行政、经济、社会方面的保障机制或办法。
(二)规划修编重点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突出下列内容:
(一)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的落实;
(二)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的安排;
(三)土地利用分区及分区管制规则;
(四)县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五)对乡级土地利用的调控;
(六)重点工程安排;
(七)规划实施的责任落实。
所指县城区,包括县城主城区及其相关联的功能区团,其土地利用控制的重点是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确定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与布局安排,划定县城建设用地范围。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突出下列内容:
(一)基本农田地块的落实;
(二)县级规划中土地用途分区、布局与边界的落实;
(三)各地块土地用途的确定;
(四)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
(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安排。
四、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一)规划期限
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二)规划范围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的范围为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分县级和乡级二级规划。
五、规划修编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县、乡二级规划2010年底前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对规划修编工作如下安排:
(一)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阶段(2010年4月至5月)
1、收集各行业规划资料。重点收集县级相关部门规划期间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用地需求预测。
2、确定规划基数。在查清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按照“合法性优先、尽量反映真实情况”的原则,确定各级规划基数。
(二)拟订规划编制大纲(2010年6月至7月)
根据专题研究结果,评价规划实施结果,明确规划修编指导思想和重点,初步拟订规划目标和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明确土地利用调整方向,初步拟订实施规划的措施。规划编制大纲经征求意见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预审。
(三)编制规划方案阶段(2010年8月至11月)
按照《规划大纲》的预审意见,开展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规划方案主要任务是:分解落实各项规划指标;开展用地结构调整的多方案设计与评价,确定优化方案;统筹各区域土地利用,提出有针对性的专项实施或保障计划;按照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的要求,开展对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健全制度、经济、技术方面的配套措施。最后形成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和规划说明、规划工作报告和相关规划图件等成果资料。
规划方案确定后,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论证和听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
(四)编制规划报批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论证修改后,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完善,形成正式规划成果,并按照审批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实施。
六、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文本:《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规划说明:《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三)规划图件:规划图件包括成果图件与分析图件部分。成果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阶段状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与空间结构图、土地利用管治分区与重点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图、土地利用综合分区与土地利用调控图、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图。
分析图件一般包括: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进展图、人口规模与城镇化发展预期目标图、GDP与三产结构发展预期目标图、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调控目标图、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目标图、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与任务目标图等。
(四)其他附件:反映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基础研究、协调论证的材料,一般包括:
1、规划编制工作报告
2、规划大纲;
3、专题研究报告:
4、规划过程中的协调及专家论证材料;
5、有关土地利用管理与规划的重要决策和会议决定等文件汇编等。
(五)电子文档成果
文字成果报批应同时呈送印刷稿和原始电子稿,电子文档统一为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
图件成果报批应同时应有原始电子制图矢量格式存贮的电子图,数据为ARCGIS系统可用格式。规划成果图件电子建库的原始比例尺要求1:1万,纸质图件比例尺乡级1:1万,县级1:5万。
七、组织保障
成立规划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国土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协调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和规划修编工作有关事项。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经费,统筹规划编制的部门参与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审定规划方案。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规划修编的日常事务,全面部署规划修编工作,组织人员培训,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华县土地规划修编大纲,研究制定县土地规划方案,组织调研,完成规划成果,解决修编中技术问题及规划评审等具体任务。
附件:1、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各单位提交资料清单
附件一:
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蔡学明 副县长
副组长:车宏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战龙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刘 耿 县国土局副局长
郭能敏 县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吴银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吝均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万友民 县统计局副局长
马卫华 县农牧局副局长
康纪明 县林业局副局长
毕海涛 县水务局副局长
万可红 县交通局副局长
刘 浩 县建设局副局长
江 正 县计生局副局长
赵利国 县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耿同志兼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二:
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资料清单
经发局:
1、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或计划;
2、华县“十一五”及2020年前重要项目及其分布,“十五”计划安排的项目哪些未实施;“十一五”计划,主要是项目用地安排或设想;
3、华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
财政局:
1、华县财政“十一五”计划;
2、华县2000—2008年财政综合统计年报;
3、华县2000—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实施的项目及投资情况统计表;
统计局:
1、《华县综合统计年鉴》(1997—2008);
2、第5次人口普查资料;
环保局:
1、1997年—2008年华县生态环境状况及生态环境建设统计资料;
2、华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展望;
3、县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图件);
4、华县生态建设用地规划(2005-2020),项目要落实到图,生态建设用地规模及占用耕地数量;
5、1997-2008年华县环境质量报告;
6、环境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环境质量报告(2003-2005年度);
(1)工业废水排放量、生活污水排放量及其处理情况;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资料及图件;地表水监测资料、水库及滚水坝水体富营养化监测资料;
(2)大气环境资料:大气污染排放统计资料;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及SO2、NO2、tsp(pm10)、降尘等监测资料;
(3)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及处理处置量、生活垃圾排放量及处理处置情况;
(4)噪声:城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方案(图)及分功能区监测资料。
计生局:
1、华县人口发展规划(至2020年);
2、华县人口发展预测(2005—2020),包括中长期人口状况、人口总量和人口自然增长控制指标;
3、1997—2008年全县城镇人口统计资料。
公安局:
1、华县1997—2008年历年人口状况,包括出生、死亡、自然增长率、机械增长、总人口等统计资料;
2、2005年、2010年和2020年全县城镇人口、农村人口。
3、1997—2008年全县城镇人口统计资料;
农牧局:
1、农业发展规划(包括全县)主要农产品需求及供给预测;
2、华县耕地、园地等主要农业生产用地需求量预测(2005—2020);
3、华县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土壤类型资料;
4、全县商品粮基地建设情况和规划;
5、全县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和规划;
6、全县果业发展规划;
7、全县牧草地发展规划;
8、1997—2008历年耕地(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用地)利用情况、变化趋势、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9、畜牧业发展计划及用地(设施用地和牧草用地)情况;
10、土壤普查分析资料;
林业局:
1、1997—2008年林业用地数量与构成情况、变化趋势、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华县林业发展规划;
3、华县林地需求量预测;
4、生态规划(2005—2020年);
5、华县土地生态环境问题数据,(1997—2007年)林地面积、珍贵野生动植物种类及数量变化,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规划及实施情况,并提供布局示意图;
6、华县1997—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及实施进展情况,并提供布局示意图;
7、天然林保护区建设资料;农田防护林建设资料,生态公益林、封育林、管护森林、飞播造林面积统计;
8、现状图、规划图。
水利局:
1、1997—2008年华县水利建设统计年鉴或统计资料,包括投资规模、产值、效益、用地面积等;
2、华县水利用地规划(2004—2020),项目需落实到图并说明用地规模及占用耕地数量;
3、2005—2020年水利用地项目一览表;
4、全县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农村水电用地状况和需求情况分析,并提供项目布局示意图;
5、华县水土保持规划;
6、水利基础设施方面的水库、灌溉系、灌溉井变化情况;
7、华县1997—2008年水文统计资料;
8、现状图、规划图。
城建局:
1、县城总体规划(2005—2020)文本、图件;
2、《华县建设统计年报》(1997—2008年);
3、“十一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2020年发展目标,用地项目要落实到图并说明用地总规模及占用耕地数量。1997—2008年城镇规划和建设发展报告;城镇化水平预测,用地需求情况分析;
4、县城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文本、资料、各乡镇规划文本资料;
5、1997—2008年县城区及各城镇人口统计资料,2010年和2020年县城区及各城镇人口规模;
6、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各类公路、铁路、农村道路建设及其占地情况;
7、现状图、规划图。
交通局:
1、现有公路里程和用地面积,1997—2008年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额、客运和货运流量,1997—2008年公路建设项目情况;
2、华县交通用地规划(2005—2020),近期、远期要分开,并落实到图,用地项目的总规模及占用耕地数量;
3、2005—2020年交通项目用地一览表;
4、2010、2020华县交通用地需求情况分析;
5、现状图、规划图。
旅游局:
1、1997—2007年华县旅游业用地统计资料;
2、风景旅游区总体规划(2005—2020年);
3、华县旅游发展规划和用地需求预测(2005—2020),主要包括旅游业用地位置、面积;
4、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和自然遗产保护区规划。
园区办:
1、园区发展规划(2004—2020年);
2、土地市场清理整顿认可情况;
3、近几年园区的经济指标和用地情况,需要进园区而未进的项目情况。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1、华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各种数据及图表资料;
2、华县上轮土地利用规划文本、图件、专项规划、专题研究以及规划指标体系及落实情况说明;
3、华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4、华县城镇地籍数据、土地变更资料(1997—2008年);
5、华县土地级别分布、基准地价资料;
6、全县闲置土地资料;
7、2000—2008年全县建设用地情况(分地类);
8、城镇、村镇建设用地现状;
9、基本农田数据、图件、文字资料;
10、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资料(2000—2008);
11、县土地志;
12、1996—2007年矿产项目用地一览表;
13、矿产资源开发规划(2005—2020年);
14、矿产发展项目用地一览表(2005—2020年);
15(2000年—2008年)地质灾害区划图,滑坡、泥石流、崩塌、塌陷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强度及损失统计表;
16、土地开发整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各乡镇各类建设用地复垦及整理资料、统计表;
(2)各乡镇旧村庄整理面积统计表;
(3)各乡镇河道及荒地开发资料资料、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