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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政策
来源:    作者:    编辑:admin    发布日期:2010年10月28日    浏览次数: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56、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国从2003年1月正式启动新农合制度试点。从2008年开始,新农合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新农合实现全面覆盖。

  157、农民家庭如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15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是什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模式。2010年起,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50元,其中,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

  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农合制度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农合的乡村集体经济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农合制度。

  159、农民住院就诊后如何报账?

  农民在县(市)、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并垫付规定费用,然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到县(市)或乡(镇)新农合医疗经办机构核销。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及时审核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垫付资金,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农民经批准到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可先自行垫付有关费用,再由本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及时审核报销。

  160、新农合的报销及补偿规定有哪些?

  国家根据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以及具体补偿病种、对象、标准和程序。对当年参加新农合但没有享受补偿的农民,可组织一次体检。为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参合孕产妇计划内住院分娩给予适当补偿。

  在推行大病统筹中,我省坚持低起付线、低封顶线、高补助比例的“两低一高”做法。低起付线降低了农民住院治疗的门槛,低封顶线避免了少数人占用大量的合作医疗资金,高补助比例使更多参合农民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惠。

  针对部分农民患慢性疾病虽未住院,却需反复门诊治疗,实际医疗负担较重的情况,我省在一些试点县探索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老慢支等慢性病的门诊补助办法。目前全省70多个县实行“门诊慢性疾病年度凭证定额补助”,各试点县多数选择了8—16种慢性疾病纳入补助范围,慢性病患者在指定医院门诊治疗,每年可获得800元左右的补助,进一步扩大了合作医疗的受益面。

  (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161、什么是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规定,农村医疗救助是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可以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资助农村困难群体参加合作医疗和减轻其大病费用负担。农村医疗救助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6年底,全国所有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都已基本建立了这项制度。

  162、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救助对象是什么?

  主要是农村贫困人群,包括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因遭遇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以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具体的救助对象界定标准,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经济条件和医疗救助资金总量、困难群众的支付能力以及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确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163、农村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资助参合。全额资助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的筹资部分;全部或部分资助其他农村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负担的筹资。二是门诊救助。主要帮助解决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患有常见病、慢性病、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以及急诊、急救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三是住院救助。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其中五保户给予全额资助。具体的救助标准和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情况,救助人数及医疗费实际支出数额等因素确定。对特殊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在以上三种模式的基础上,各地还在探索建立以临时救助、慈善援助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的救助模式。

  164、农村医疗救助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以及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

  165、农村医疗救助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一般需要经过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和县级民政局审批等程序。由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医疗救助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县(市、区)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166、农村医疗救助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医疗救助金一般由申请人到县民政部门或乡镇直接领取,有的地方也会委托银行或邮局发放,还有些地方正在探索民政部门直接与医疗服务机构结算的办法。

  (三)其他

  167、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何政策?

  对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据此,在已经将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地区,农民工应当参加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应依法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患病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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