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农机发[2008]14号

华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关于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强农惠农政策。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机局下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2008年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县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等。
  二、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1、动力机械:
  1.1 25—40马力拖拉机 补贴标准:6000—9000元
  1.2 40—80马力拖拉机 补贴标准:10000—20000元
  1.3 80以上马力拖拉机 补贴标准:21000—23000元
  2、耕作机械类:
  2.1 深松机 补贴标准:2500元
  2.2 旋耕机 补贴标准:1000—2500元
  2.3 铧式犁 补贴标准:800—1500元
  3、收获机械类:
  3.1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补贴标准:25000元
  3.2 背负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补贴标准:13000—15000元
  3.3 玉米联合收获装置 补贴标准:2000元
  3.4 青饲料收获机、牧草收获机、小麦秸秆拣拾打捆机
  补贴标准:3000—20000元
  4、设施农业机械:
  4.1 电动卷帘机 补贴标准:2000—2500元
  4.2 微型耕作机 补贴标准:1200—1500元
  5、种植机械类:
  5.1 常规谷物播种机 补贴标准:800—1500元
  5.2 免耕播种机 补贴标准:1200—1500元
  5.3 旋耕施肥播种机 补贴标准:2500—4000元
  三、报名办法
  1、购机群众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份)。
  2、报名时须持所在行政村介绍信。
  3、报名时间从2008年3月31日—2008年4月30日。
  4、报名地点:华县农机局农机推广站(项目办),联系人:吝乐平
  电话:0913—4728926,手机:13892396611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事关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事关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事关农机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由局长路新民为组长,总支书记副局长张前宏,纪检组长张宝珍为付组长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推广站,主要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前宏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吝乐平、杨凤玲同志担任。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是贯彻好、落实好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对此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农机网络组织的优势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在我县的顺利实施。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