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办字〔2008〕61号 中共华县县委办公室 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二〇〇八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落实一览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大、政协党组,县纪委,县人武部党委,县法院、检察院党组,县委各部、委、党校,县政府各局、办、社,县级各人民团体: 二〇〇八年度农业和农村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落实一览表,由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所有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充分酝酿讨论,并反复征求意见之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认真对照各自任务,积极实施,抓好落实。 附件:
2008年度各乡镇目标任务
一、新农村建设试点村 08年度要求每个乡镇全力抓好2个试点村,每个试点村至少要有一个项目,每个项目都必须具体到实施的时间、措施、工程计划、完成日期、受益范围;试点村的人均纯收入增幅高出全县人均纯收入10个百分点。(后附各乡镇试点村名单) 二、一村一品工程 08年度要求各乡镇要抓好1/5行政村“一村一品”工程建设,每个村的专业项目必须要有50%以上的农户参与并收益,每个村的人均纯收入增幅高出全县人均纯收入10个百分点。(后附一村一品示范村名单) 三、产业结构调整 目标任务见附表《各乡镇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任务表》 四、村容村貌整治 08年度要求各乡镇村容村貌整治全力抓好“三清、两建、四改”工作。达到道路硬化、庭院净化、环境绿化、村庄美化的“四化”目标,重点要求各乡镇机关要清除杂物,洗刷门窗,垃圾集中处理,机关院内外墙面、树木、电杆、统一涂白(2米高),机关所在地周边村、新农村建设试点村、310国道沿线村以及主干路、巷道路两侧大小树木、电杆也要统一刷白(2米高)。乡镇所在地、街道建立不少于5个垃圾池(台),行政村每200人建立一个垃圾池(台),做到有整治标准、有专人负责。(目标任务见细则) 五、农村能源建设 目标任务见附表《2008年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分配表》
2008年度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名单
华州镇:王什字村崖坡村 赤水镇:辛村蒋家村 瓜坡镇:南沙村闫岩村 毕家乡:拾村王宿村 柳枝镇:丰良村南关村 杏林镇:李庄村三溪村 莲花寺镇:东罗村长寿坡村 辛庄乡:沙弥村刘家村 下庙镇:西周村姜田村 金惠乡:崔马村薛马村 高塘镇:南麦村二合村 东阳乡:南堡村留马村 大明镇:三义村杜湾村 金堆镇:大栗西村铁炉村
村容村貌整治细则
在我县开展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当务之急,结合外地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特制定本细则: 一、28个新农村试点村的卫生考核标准(共6项100分) 1、饮用水卫生达标(20分) 2、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25分) 3、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达标(25分) 4、健康教育达标(10分) 5、卫生防病达标(10分) 6、灭鼠达标(10分) 具体标准: ①饮用水卫生必须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饮用水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②粪便、垃圾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每户一厕,必须是水厕,有条件的要建起沼气池,今后在广大农村提倡粪便垃圾“沼气化”。每200米建一个标准垃圾池。 ③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要以实现“四化”为目标,“四化”即道路硬化、庭院净化、环境绿化、村庄美化。重点抓好“五改”,即:改水、改路、改房、改厕、改灶;治理“五乱”即:柴禾乱剁、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粪土乱堆。基本改变农村特别是率先改变28个试点村的脏乱差现象。 ④健康教育,对广大村民的健康教育由各行政村妇女主任组织,各行政村医疗卫生所主动配合,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县新农办不定期地开展抽查督促,使健康教育经常化。 ⑤卫生防病同健康教育结合进行,特别是在流行病多发期和高发期,更要落实责任,防治结合,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安居乐业。 ⑥经常动员广大群众大力开展以灭鼠为主的消灭“四害”的群众运动,群防群治,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国省道及主干道路沿途村以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村也要参照28个试点村的整治标准,同时,对国省道及主干道两侧过村路段每100—200米建起一个标准垃圾池,并明确垃圾池的管理责任人,以解决生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三、整治村容村貌既需集中整治,更需长期保持,各乡镇首先必须在28个试点村、国省道及主干道沿线村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村,对所有的房屋、墙体、电杆、树木进行涂白2米,同时建立健全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使村容村貌整治“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因此,县新农办要求:一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的作用,将“门前三包”责任制,村道养护、公厕管理、庭院保洁等规章制度列入《村规民约》。二是通过村民代表定期巡察,户主民主评议等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三是大力提倡乡风村风文明,把评选“卫生庭院”,评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作为村容村貌整治地有效裁体有机结合,新农办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中共华县县委办公室 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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