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办发〔2008〕23号

 

中共华县县委办公室 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09年全县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大、政协党组,县纪委,县人武部党委,县法院、检察院党组,县委各部、委、党校,县政府各局、办、社,县级各人民团体:

  根据2009年国家宏观经济走向和中省投资重点方向政策,我县共确定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32个,总投资87.05亿元,2009年度投资计划30.04亿元,较08年增加12.04亿元,增长67%;县级重点前期项目16个,总投资22.72亿元,较2008年增加12.8亿元,增长129%;为民办实事10件。

  为了规范项目管理,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有关乡镇和部门:一是要夯实责任,明确目标围绕每个重点项目,成立由县级领导包联、一个部门领导为项目责任人的专门班子,配备项目联络员,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的统计、督查、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将任务落实到人。二是要及早着手、抓紧工作,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各项目责任部门要迅速开展立项、设计、概算、征地、筹资等前期工作,务必春节前完成2009年建设项目的前期各项工作。三是要创优环境,创造一流建设环境。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政策,完善项目特派员制度、重点项目货运通行便捷卡、重点项目公安室等措施,选派得力干部常驻项目建设一线,检查指导项目建设。县经发局、监察局、公安局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对于存在问题要及时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表1:2009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目标任务表

  附表2:2009年县级重点前期项目目标任务表

  附表3:2009年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表

 

中共华县县委办公室

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