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2008〕2号 中共华县县委 华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争取资金为民办实事支持重点项目目标考核 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8年2月4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县委第十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指针,调动各方面抓项目促发展的积极性,圆满实现2008年各项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争取资金、为民办实事、支持重点项目目标考核中作出优异成绩的24个部门、单位和8个乡镇予以表彰奖励。 县委、县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县委、县政府要求其它乡镇、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向先进学习,增强加快项目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加大项目带动战略实施力度,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附:先进单位名单 先进单位名单
一、项目建设奖(9名): 1、项目建设一等奖3名,奖给每单位奖金1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赤水镇、交通局、经发局 2、项目建设二等奖3名,奖给每单位奖金0.8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高塘镇、金堆镇、旅游局 3、项目建设三等奖3名,奖给每单位奖金0.6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建设局、农发办、水务局 二、招商引资奖(9名): 1、招商引资一等奖3名,奖给每单位奖金1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经贸局、建设局、招商局 2、招商引资二等奖3名,奖给每单位奖金0.8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经发局、国土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3、招商引资三等奖3名,奖给每单位奖金0.6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农发办、粮食局、林业局 三、争取资金奖(13名): 1、争取资金一等奖4名,奖给每单位奖金1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赤水镇、财政局、经发局、妇联 2、争取资金二等奖5名,奖给每单位奖金0.8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金堆镇、民政局、农发办、人劳局、农机局 3、争取资金三等奖4名,奖给每单位奖金0.6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高塘镇、金惠乡、移民局、文体局 四、为民办实事奖(3名): 1、为民办实事一等奖1名,奖给每单位奖金1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国土局 2、为民办实事二等奖1名,奖给每单位奖金0.8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农牧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3、为民办实事三等奖1名,奖给每单位奖金0.6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水务局 五、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奖(9名): 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奖9名,奖给每单位奖金0.8万元,奖牌一面。 获奖单位:瓜坡镇、莲花寺镇、金堆镇、华州镇、柳枝镇、宣传部、公安局、监察局、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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