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总预案
渭河预案
南山支流预案
华县各水库情况一览表
工作动态
汛期气候预测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7
第三章 防汛基本情况及防汛形势………………………34
第四章 防汛队伍…………………………………………37
第五章 渭河预案…………………………………………39
第六章 南山支流…………………………………………53
第七章 水库度汛预案……………………………………66
第八章 城区防汛方案……………………………………70
第九章 撤退安置方案……………………………………72
第十章 巡堤查险奖惩制度………………………………74
第十一章 附 件…………………………………………76

前 言

  洪水灾害历年来是我县人民群众的心腹大患。近几年来,我县先后遭受了“03.8”、“05.10”渭河洪水及南部山区金堆地区局地暴雨和高塘地区局地暴雨洪水侵袭。特别在迎战“05.10”洪水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的正确指挥下,取得了抗击渭河25年来最大量级洪水的全面胜利。谱写了我县抗洪斗争新篇章。
  一、洪水无情,预防为主。有防则安,无防则害,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是防汛非工程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汛前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保发生洪水灾害时沉着指挥,果断决策的重要措施;是抢险指挥调度的基本依据。今年预案修订工作,依据《防洪法》中之规定,根据"05·10"洪水过后,渭河及南山支流河势冲淤变化及我县在迎战"05·10"洪水时取得的成功经验,本着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由县防汛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了修订、完善工作。
  二、《华县二00七年防御洪水灾害预案》主要是为县防汛指挥部整体性的决策提供依据。但对具体河段和具体区域仍比较原则。因此各乡镇、部门、单位应依据此预案,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更为详细的具体的防御洪水灾害预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三、特殊紧急情况时,县防汛指挥部有权变更各乡镇、部门、单位预案。各乡镇、部门、单位必须按变更后措施执行。
  四、涉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依照《华县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执行。
  五、避水楼台是库区防洪工程的组成部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避水楼台在防洪中的作用:一是特殊紧急情况下的人员临时避险救生;二是重要财产的安全避洪保护。原则是不作为灾民群众的安置场所。
  六、预案中渭河及南山支流的天然预报水位,只能作为第一场洪水使用。在第二场洪水的水位预报时,必须根据第一场洪水过程中河道的冲淤变化,对水位进行重新修订,以后依次类推。“05·10”洪水过后,经过省三管局现场勘测,渭河华县段罗纹河至遇仙河淤积27.76公里,方量0.098亿m3。上、下游均为冲刷段,据此今年的防汛预案中渭河警戒流量仍为2000立方米/秒不变。
  七、本预案中涉及的高程均为大沽高程。
  八、由于编写时间仓促,有不足之处,请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修改补充完善。
附:渭河及南山支流指挥权限表。

渭河及南山支流指挥权限表

河名

洪峰流量

(秒/立米)

指挥单位

组织实施

单位

洪峰流量等级

等级概念

预案

命令号

 

 

2000 ~ 5500

县防指

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

2000

警戒

1号

3000

守堤抢险

2号

4000

抢险与局部撤退

3号

5500

防抢撤

4号

5500 ~ 7160

市防指

县防指

7160

撤退状态

5号

8530以上

省防总

市县防指

8530以上

全面撤退

6号

 

 

 

时段或日降雨量达到40毫米,且有加强趋势时

县防指

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

 

警戒

1号

时段或日降雨量达到70毫米以上

县防指

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

 

防守抢险

2号

当时段或日降雨量达到110毫米以上

县防指

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

 

抢险与局部撤退

3号

当时段或日降雨量达40mm,同时预报渭河华县站流量为3000秒立米

县防指

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

 

抢险撤离

4号

当时段或日降雨量达70mm以上,同时预报渭河华县站流量4000秒立米

市防指

县防指

 

撤离状态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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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防御洪水灾害,规范防汛抗洪工作程序,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科学决策和指挥抗洪抢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规定和《渭南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提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指洪水灾害包括:渭河及南山支流超警戒洪水,渭河及南山支流遭遇洪水,南山局地暴雨洪水,县乡管水库超警戒状态洪水。
  防汛重点:“七河”:渭河、赤水河、遇仙河、石堤河、罗纹河、构峪河、方山河;“十一库”:四座县管水库及七座乡管水库;“两区”:县城区(包括新城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本乡镇防汛重点。
  防汛目标:在保证流量、保证水位标准洪水内,渭河大堤、支流堤不决口,县城区不受淹,撤退时不死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损失,实现安全度汛。
  总体要求:在工程实际防御标准范围内,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城镇不受淹,重要水库不垮坝,交通、通讯干线不中断,出现超保证量级洪水时,千方百计保证人民生命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工作原则: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指挥、统一组织调度、分部门协同合作的防汛指挥责任制。防御洪水灾害必须以人为本,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工作原则;防御洪水灾害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主要承担急、难、险、重防汛抗洪任务。
  紧急处理措施:县防汛指挥部根据雨情、水情预报趋势和抗洪工作面临的形势,在洪水到来之前,以及防汛抗洪关键时期,按照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可及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宣布全县或局部进入紧急防汛期;实行人力和物资的紧急调用,被调用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按预案对人员实行紧急撤离。
  应急指挥反应:进入汛期后,全县各级政府部门、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注视雨情、水情,根据洪水分级指挥调度及各自职责,起动相关应急指挥程序和各自预案。
  1、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或常务副指挥根据上级汛情通报立时组织召开县防汛指挥部成员会议,分析防汛抗洪形势,发布抗洪命令,做出防汛抗洪工作的重要部署。
  2、县级包河堤领导和包山塬区乡镇领导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紧急通知和命令进入各自负责的防汛岗位进行组织指挥,县级各部门、乡镇负责人进入防汛包联区段,组织督促县防汛指挥部命令贯彻执行。
  3、根据汛情和抗洪抢险需要,在县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的前提下,成立各专业指挥部,分头负责和监督防汛指挥命令的执行,实地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4、县防汛督查组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对巡堤查险、抗洪抢险、救灾安置实施全过程督促检查,按照有关防汛纪律对违犯防汛有关规定和不按时执行防汛指挥部命令的领导、干部实施处理,确保巡堤查险和抢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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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一、全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号令,统一指挥。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由县委、县政府决定。
  华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名单
  总指挥:杨森明 政府县长
  政 委:薛东江 县委书记
  副政委:孙建升 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指挥:张润民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指挥:刘 东 人武部政委
          吴培育 政府副县长
          张海贵 政府副县长
          林 跃 政府副县长
          蔡学明 政府副县长
          董研强 政府副县长
          康彦虎 政府副县长
          王 湘 人武部部长
          耿华岗 公安局局长
          常和平 公安局政委
          袁和平 水务局局长
          史绪选 建设局局长
          孙跃民 民政局局长
          韩战龙 国土资源局局长
          何跃进  河务局局长
          刘晓银 气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办   政府办   纪检委
            水务局   组织部   监察局
            人劳局   建设局   财政局 
            经济发展局  民政局   人武部
            公安局   交通局    卫生局
                  广电局   教育局     电信局
             国土资源局 气象局   电力局 
                  林业局   河务局   石油公司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后勤保障组,防汛督查组,民兵抢险营,撤离安置组,治安保卫、水上救生组,新闻采访接待组。

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人:袁和平(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人,对防汛抗旱办公室工作全面负责)

水务局副局长(防汛办副主任):刘奇玉(负责日常事务,协助防汛办负责人搞好防汛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赵政宾(兼) 
             高盈飞(协助防汛办副主任搞好防汛办日常工作)

防汛抗旱办公室下设:技术组、物资组和机动抢险队

技术组负责人:李渭涛 水务局副局长(总工)

       成 员: 吴文浩 人武部副部长

               惠彦民 水务局副局长

               郭向东 河务局副局长

               党为民 城建股股长 

               刘晓银 气象局局长

抢险机动队负责人:赵政宾

    物资组负责人:罗玉进 水务局党总支书记

                  郗怀德 水务局纪检组长

           成 员:水务局下属供水公司、水工队、自来水公司、水资办、水产站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安和平

          成 员:县财政局采购中心工作人员

防汛督查组负责人:李立新

           成 员:组织部、纪检委、监察局、人劳局

撤离安置组负责人: 张兴中、李立新、杨德潮、刘 炜

          成 员:民政局及有关乡镇部门

治安保卫、水上救生组负责人:常和平 公安局政委

                    成 员:公安局100名干警

      新闻采访接待组负责人:王西峰

                    成 员:宣传部、广电局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政委、副政委、常务副指挥、副指挥职责

2.1 总指挥职责

(1)对全县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全县防汛抢险巡堤查险及救灾工作。建立健全防汛机构和指挥系统。

(2)制定全县防汛工作方针、政策。

(3)落实各乡镇、部门的防汛责任,解决防汛抢险、险工险段除险加固、救灾经费和物资等问题。

(4)掌握全县汛情,及时做出部署,全权指挥,统一调度全县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2 政委职责

对全县抗洪抢险、救灾安置工作负总责。当发生重大险情时,侧重于巡堤查险督查、处理突发事件、救生安置和宣传报道工作。

2.3 副政委职责

协助政委搞好抗洪抢险、救灾安置工作,并对赤水河东堤防汛工作负总责。

2.4 常务副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工作。对全县抗洪抢险、巡堤查险、救灾安置工作负总责。
  (2)负责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指挥调度;落实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通知、命令。
  (3)落实防汛抢险各项措施。
  (4)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命令、水文气象部门预报、险情发展需要及时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巡堤查险、抗洪抢险、救灾安置工作。
  (5)负责抗洪抢险物资、车辆、设备的调集。
  2.5 人武部王湘部长职责
  (1)对驻华部队和民兵抢险营的抗洪抢险实施方案负总责。
  (2)掌握全县汛情,及时做出部署,全权指挥,统一调度驻华部队和民兵的抗洪抢险工作。
  (3)根据汛情预报趋势,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提前请调部队介入,变被动抢堵为主动防守。
  2.6 人武部周兆平副部长职责
  (1)编制驻华部队和民兵抢险营的抗洪抢险实施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2)汛前负责组建华县民兵抢险营,组建辛庄、下庙、毕家三乡镇民兵抢险基本连,每连编制88人,其它乡镇各组建100人的民兵抢险连,汛前组织实战演习,落实水上救生排和卫生防疫排。
  (3)当堤防出现险情时,任民兵抢险营总指挥,调集驻华部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
  2.7 其他副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工作。贯彻执行县防汛指挥部命令、紧急通知及工作安排。
  (2)对各自所包河堤、水库、峪道、地质灾害点的抗洪抢险工作负总责,从汛前准备、巡堤查险、抗洪抢险、物料供应实行一包到底。
  (3)负责安排所包区域内乡镇、部门单位开展汛前检查、水毁修复、巡堤查险、防汛抢险等工作,组织协调各级领导、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
  (4)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需全力抢险和全面撤退时,按照县防汛指挥部命令,组建相应专业指挥部,指挥各有关部门全力开展工作。
  (5)负责淹没区域内群众的撤离安置工作。负责防汛期间治安保卫、水上救生工作。
  2.8 公安局局长职责
  (1)发生洪水灾害时,负责撤退时灾区的戒严工作。
  (2)负责灾区群众的避险救生工作。
  (3)负责全县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3.1 包河堤县级领导职责

(1)对所包河堤防汛工作负总责。
  (2)负责组织所包河堤乡镇部门开展汛前大检查。
  (3)负责督促、指导、协调乡镇部门巡堤查险工作,落实巡堤查险人员。
  (4)落实所包河堤乡镇防汛物料的储备,按县防汛指挥部要求在堤防就近建立物料库,做到物料数量充足、品种齐全、保质保量。
  (5)汛前督促乡镇完成河道清淤、清障和险工险段除险加固工作。
  (6)督促落实所包河堤乡镇抢险队伍投入抢险工作。
  (7)河堤一旦发生决口,包河堤县级领导为抗洪抢险现场总指挥。
  (8)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3.2 包山塬区乡镇县级领导职责
按照《华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规定的职责执行。
  3.3 包群众撤退安置县级领导职责
  (1)对所包区间群众撤离安置工作负总责。
  (2)根据县防汛指挥部命令,在洪水到来之前,负责协调区间内乡镇政府,做好群众撤离的各项准备工作,撤退时按指定路线统一行动,有秩序地撤离。
  (3)负责区间内各乡镇撤离群众的对口安置工作,按民政部门安置预案实施,确保撤出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
(4)在群众未撤离时,协助对应区间包河堤县级领导搞好大堤巡堤查险工作。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四、4.1 县防汛办公室职责

(1)编制《华县二OO七年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2)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编制防汛抗洪子预案。
  (3)收集了解汛期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降雨区域降雨强度、洪水流量、支流入渭口、老西潼公路和水库水位,长短期水情和气象预报。
  (4)随时掌握全县巡堤查险、抗洪抢险、救灾安置工作的落实、进展等情况。
  (5)按照县防汛指挥部安排,及时下达抗洪抢险有关通知、紧急通知、命令。
  (6)在遭遇灾害性洪水侵袭时,负责收集各专业指挥工作进展情况。
  (7)统计洪涝灾害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上报。
  (8)汛前负责组建防汛抢险机动专业队,汛期安排抢险机动专业队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9)编制《华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0)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4.2 防汛督查组职责
  (1)汛前由组织部牵头,组织县纪检委、组织部、监察局、人劳局成立华县防汛督察组,制订《华县防汛督察奖惩办法》。
  (2)督促检查全县各乡镇、部门干部群众巡堤查险及防御山洪灾害领导干部到岗情况。
  (3)对乡镇、部门执行县防汛指挥部命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有权对防汛抢险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在紧急情况下,对违反防汛有关规定、指挥部命令情节严重者,有权直接处理。
  (5)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4.3 县防汛指挥部技术组职责
  (1)对汛期全县抗洪抢险技术工作负总责。
  (2)汛前负责分析雨情、水情、进行水情会商,为指挥部抗洪抢险决策提供依据。
  (3)当堤防、水库、地质灾害点、峪道发生较大、重大险情时,制定抢险方案。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4.4 抗洪抢险物资保障组职责
  (1)负责县防汛指挥部物资的储备、调运。
  (2)汛前督促检查各乡镇、部门和有关单位物料储备到位情况。
  (3)当堤防、水库、地质灾害点、峪道发生洪水时,负责调集全县防汛抢险物资,保证抢险需要。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4.5 新闻采访接待组职责
  (1)宣传部汛前负责组建华县新闻采访接待中心,汛期负责各级新闻记者、采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2)在接待点制作醒目接待标志,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安排新闻记者采访工作,全面、准确的报道我县防汛抢险工作。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4.6 后勤保障组职责
  (1)负责汛期防汛抢险和防御山洪灾害的后勤保障。
  (2)负责上级部门来人接待工作。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4.7 机动抢险组职责:负责调集机械投入抗洪抢险。

五、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5.1 公安局
  (1)汛前负责编制汛期库区及山洪灾害区的戒严、安全保卫、车辆调度(交警大队)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2)负责渭河大堤以北地区清滩及山洪灾害危险区的戒严工作。
  (3)负责局部撤离和大区域撤离时的戒严工作及交通疏导工作。
  (4)负责组建30人的水上救生分队,承担被洪水淹没群众的避险救生工作。
  (5)负责组建100人安全保卫应急分队,承担对汛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6)汛前负责车辆的安排部署,汛期调集、调度、油料及司机的生活保障。
  (7)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2 水务局
  (1)汛前负责水毁修复和除险加固工程,督促各施工队按期保质完成防洪工程任务。
  (2)负责落实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任务,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物资储备情况。
  (3)汛期负责抗洪抢险物料的筹集、调运。
  (4)落实32名包河堤技术人员,按照每条堤防4人,落实责任,插标亮界。
  (5)负责堤防出现一般和较大险情时抢险方案的制定和抢险现场的技术工作。
  (6)负责淹没区域的积水抽排工作。
  (7)负责三座县管水库汛期防汛抢险工作。
  (8)负责安排专人在101省道对南山支流洪水流量进行观测上报。
  (9)汛前负责在各支流堤防设立醒目防汛责任牌,负责在支流堤防上设立公里桩。
  (10)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3 民政局
  (1)汛前负责编制库区撤离群众安置和山洪灾害区群众撤离安置预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2)根据迁安方和安置方的实际,合理安排、妥善安置。
  (3)汛前落实库区及山洪危险区迁安对口表的发放上墙工作,组织迁安方与安置方见面交底。绘制群众撤离路线及安置点示意图。
  (4)负责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确保撤离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
  (5)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4 建设局
  (1)汛前负责成立华县城区防汛办公室,对城区防汛、防内涝工作负总责。
  (2)编制城区防汛抢险预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3)负责在城区遭遇不同量级洪水淹没时的防汛抢险工作。按照北二环、华州路、新华路设立三道防线的规划进行防御。
  (4)组建500人的城区防汛抢险队,登记造册。负责东、西两条排污渠及太平峪河城区段的抢险工作。
  (5)按照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物料任务储备编织袋10万条,彩条布1000米及抽排水设备。
  (6)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5 河务局
  (1)对渭河大堤抢险技术和物料供应负总责。
  (2)汛前编制渭河大堤防汛技术预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3)负责渭河大堤巡堤查险、抗洪抢险技术工作、落实救生设备。
  (4)按照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任务足额、足种类储备物料并负责物料的运输供应,储备物料必须定点堆放在大堤上各个护堤房内。
  (5)负责汛前在渭河大堤顶集中堆放土石料(土牛按长5米,底宽2.5米,高1.5米,顶宽1.0米堆放,石料每处按100立方米堆放),在每条支流入渭口堆放一定的土、石料,保证抢险需要。
  (6)汛期负责南山支流入渭口的水位观测,按指挥部要求随时上报。
  (7)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6 国土资源局
  (1)对全县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2)汛前负责组建防御地质灾害组织机构,编制防御地质灾害避险救生预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3)汛前负责组建50名抢险应急分队。
  (4)汛期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工作,落实每个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并进行汛前业务培训。负责迁安对口表发放到户工作。
  (5)落实18人的包乡镇技术员按照每乡镇2人,负责各地质灾害点的抢险技术工作。
  (6)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7 卫生局
  (1)对汛期抗洪抢险时的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疫工作负总责。
  (2)编制汛期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3)汛前,由一名副局长负责,各个医院及防疫站业务人员参加,组建30人的医疗救护队和20人的防疫分队。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8 交通局
  (1)对汛期防汛抢险道路的抢修工作负总责。
  (2)汛前负责防汛撤离道路的维护与保养,组建100人的交通道路抢险分队和10人的车辆维修小分队。
  (3)落实50辆撤离抢险运输车辆,其中30辆承担防汛抢险,20辆承担撤离时拉运群众任务。
  (4)落实10辆防御山洪灾害抢险车辆。
  (5)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9 林业局
  (1)汛前落实储备2000根木桩,1000根用于库区防汛,1000根用于防御山洪灾害,汛期负责所存木桩运输供应。
  (2)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10 广电局
  (1)汛期负责对全县抗洪抢险救灾安置等工作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2)按时播放县防汛指挥部的雨情通报、通知、通告和命令。
  (3)抗洪抢险紧急时期负责成立战地报道小组。
  (4)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11 教育局
  (1)负责汛期撤离后学生上学就读应急方案的制订。
  (2)支流堤防责任区段由局机关负责,根据汛情发展需要,由一名副局长带队,组织全县教师对渭河大堤实施巡堤查险。
  (3)负责学生上学就读应急方案的制订。
  (4)负责各学校汛期防御山洪灾害预警工作。
  (5)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12 电力局
  (1)对汛期巡堤查险、抗洪抢险、抽排积水、防御山洪灾害用电供应负总责。
  (2)汛前制定汛期全县安全供电和抢险期间应急供电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3)落实4台发电机和20套探照灯,保证抗洪抢险需要。
  (4)汛前负责渭河大堤的照明设施(电线、灯具)的栽设储备。
  (5)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13 气象局
  (1)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中、长期、短时和实时天气预报及降雨实时预报,提前预报南山地区降雨及上游降雨对我县有可能造成的影响,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抗洪期间要根据实际,配合指挥部及时发布气象情况通报。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14 石油公司
  (1)在抗洪抢险期间,确保所有防汛车辆的油料供应。
  (2)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15 电信局
  (1)汛前负责制定汛期通讯应急保障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2)汛前负责编制《防御山洪灾害通讯应急保障方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3)汛期确保全县各级领导、乡镇、部门电话联络畅通。
  (4)负责山洪灾害发生后通讯线路及设备的抢修工作。
  (5)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5.16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1)汛前负责对全县移动通讯设施进行检修。
  (2)汛期保证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群众移动电话的联络畅通。
  (3)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任务。
  (二)县级各部门按照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物料任务,足额储备(见附件3物料任务表);无条件服从县防汛指挥部命令;汛前负责协调落  实所包村巡堤查险人员工作,并造册登记备案;按照各自区段上足巡堤查险人员和巡堤查险群众,共同负责一般险情的抢护;巡堤查险时按附件一   需求,每人必须携带编织袋、扎口绳、铁锨、雨具、照明用具。完成县防汛指挥部分配的其他防汛任务。  
(三) 包河堤牵头部门职责  
   1、方山河西堤包河堤牵头部门:国税局
  罗纹河东堤包河堤牵头部门:经济贸易局
  罗纹河西堤包河堤牵头部门:政法委
  石堤河东堤包河堤牵头部门:工商局
  石堤河西堤包河堤牵头部门:财政局
  遇仙河东堤包河堤牵头部门:计生局
  遇仙河西堤包河堤牵头部门:农牧局
  赤水河东堤包河堤牵头部门:林业局
  2、(1)协助包河堤县级领导工作。
  (2)具体协调所包河堤的部门和乡镇工作。
  (3)当堤防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决口时,任抢险现场副指挥。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1、各乡镇乡镇长对辖区内防汛工作和山洪灾害防御负总责。实行部门乡镇包村责任制。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决口或山塬区群众需进行群众撤离时,乡镇党委书记负责群众撤离安置工作,群众安置按照民政部门制定的安置预案实施安置。
  2、汛前制定本辖区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包括迁安对口安置方案、山塬区乡镇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水库度汛预案,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重点对责任制落实、巡堤查险、抗洪抢险、人员组织、渭河及南山支流防抢撤措施、物料储备、迁安明白卡发放、防御山洪灾害、报警方式等章节进行细化落实。
  3、落实本乡镇巡堤查险、抗洪抢险、撤离迁安、物料保障等工作,建立乡、村、组、部门巡堤查险包段责任制和防御山洪包村包户责任制,按照县防汛指挥部要求落实乡镇领导、村、组、包区段部门巡堤查险和防御山洪责任区段,并造册登记,上报备案,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实施巡堤查险和防御山洪灾害避险措施,同时,落实专人建立报险制度及落实防御山洪灾害报警人员。
  4、沿河各乡镇负责组建500人的抢险常备队,其它乡镇落实300人的防汛抢险常备队;塬区四乡镇和杏林镇、金堆镇分别成立200人的防汛抢险预备队、200人的防御山洪灾害常备队。主要承担堤防、水库及自然灾害点出现一般险情时的抢险工作。
  5、有关乡镇按照县人武部下达的任务,分别组建88人的民兵抢险基本连和100人的民兵抢险连;组建水上救生排和卫生防疫排。
  6、按照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物料任务,足额足品种储备。同时根据防汛抢险需要储备其它物料及工具。汛前落实防汛抢险时所需捎料的定点定树,与群众签订征用协议。各乡镇物料库必须建在支流堤防最近的村庄和山洪灾害危险区村庄,落实专人、专车负责物料的发放和运输。
  7、库区各乡镇负责汛前在各自辖区支堤上每50米堆放一个土牛(长5米,底宽1.2米,顶宽0.8米,高1.0米),保证抢险需要。
  8、负责落实人员汛期对各辖区支流水情进行监测、预警。
  9、山塬区乡镇乡镇长对辖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负总责。
  10、落实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各乡镇、各部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和传递雨情、水情及上级防汛部门的通知、命令,保证上下联络畅通,做好值班记录,严格遵守防汛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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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防汛基本情况及防汛形势                        

  一、基本情况
  (一)渭河
渭河在我县境内河床呈弯曲型,流程47.29公里。右岸堤防长27.71公里。沿渭河大堤有赤水、辛庄、下庙、毕家四乡镇,滩地面积6.8万亩。
  (二)南山支流
我县南部山区有27条峪道,出峪后汇流为6条支流,其中5条支流直接入渭,构峪河汇入二华干沟,流程191.1公里,流域面积725.2平方公里,库区段堤防长度为43.38公里。岭南的汶峪、蒿平川、大栗峪、栗峪等四条支流由北向南注入南洛河,流域面积228.7平方公里。峪道坡徒沟深,集雨面积大,植被差,比降大,直接威胁高塘、东阳、大明、金惠、瓜坡、柳枝、莲花寺、金堆、杏林9个乡镇4566户17869人。

渭河及南山支流基本情况一览表

河流
名称

流域
面积

(km2)

流程
(km)

库区河
道比降

库区堤防长度
(km)

库区堤顶宽度

桥梁
(
)

临背

(m)

流经乡镇

东堤
(m)

西堤
(m)

 

 

47.29

1.2/

27.71

8

 

 

3.0

赤水 辛庄 下庙 毕家

赤水河

300

41.4

9.3/

2.81

4.6

 

2

2.5

高塘 瓜坡 赤水 东阳

遇仙河

141.5

41.5

5/

4.76

5.0

4.5

4

3..5

大明  赤水  辛庄

石堤河

134.8

36.8

8.6/

5.86

5.3

5.2

6

1.7

赤水 瓜坡 华州  辛庄 金惠

罗纹河

115.1

32.8

4.5/

6.2

5.2

4.5

6

4.5

莲花寺  下庙

构峪河

16.7

17.8

5.9/

1.29

4

4

2

 

柳枝

方山河

17.1

20.8

4.5/

4.35

 

5.7

1

4.5

柳枝  毕家


(三)二华排水干沟
  排水干沟位于老西潼公路以北夹槽区,横穿东西,西起赤水河右堤,东至方山河左堤,全长29.6公里。建有后李、侯坊、由里、方山四座排水站。二华干沟积水主要由由里和方山排水站抽排。设计标准为十年一遇,一日暴雨三日排完,主要抽排石堤河至方山河区间干沟之水。

排水站基本情况表

排水站名

机组
(台)

装机容量
(千瓦)

排水流量
m3/s

排水面积
(万亩)

 

5

595

4.07

5.9

 

4

520

3.4

4.56


二、防汛形势
  我县地处三门峡库区,总面积1139.9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243个村3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4万人。地势南高北仰,中部低洼,境内河道纵横,渭河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六条南山支流横贯南北,将库区分割成四个封闭洼地。沿山11座水库居高临下,全部带病运行。汛期如遇山洪暴发,渭河倒灌,洪水南北夹击,直接威胁夹槽8个乡镇97个村13万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及26万亩耕地。由于受三门峡水库影响,渭河河床逐年抬高,淤积严重,最大临背差达5米,相同量级洪水水位急剧抬升,极易造成小水大灾。南山支流堤防先天不足,上游段支离破碎,库区段皆为70年代修筑的沙土堤,稍遇洪水,不堪一击。由于受渭河河床淤积影响,六条支流洪水下泄不畅,临背差加大,皆成"悬河",防汛形势非常严峻。
三、洪水组成
  我县遭受洪水主要由渭河洪水和南山支流洪水组成。渭河洪水,属"肥胖型",主要由中上游暴雨区和泾河暴雨洪水组成。
南山支流洪水,来源于秦岭北麓,来势猛、流速大、历时短、暴涨暴落,极易形成山洪灾害。
四、防洪工程体系
  我县现有的防洪工程有:1、1962年修建的渭河防护大堤27.71公里;2、库区南山支流堤防43.32公里;3、8条防汛撤退路,总长45.72公里;4、库区建有7866座避水楼,面积64万平方米;5、渭河滩建有下庙水文站一座,南山支流入渭口有水位观测点5处;6、南部山区建有遥感自动观测雨量点六个,可观测到5条支流上游降雨情况;7、渭河大堤内有5处险工段,对控制渭河河床变化起到关健性作用;8、南部山区修建水库11座。9、"03·8"灾后重建新修支流堤防5.039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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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防汛队伍                                 

一、巡堤查险队伍
  实行部门和村组包堤防、落实以群众为主的巡堤查险队伍。其中毕家乡落实1005人,下庙镇落实1745人,辛庄乡落实1880人,赤水镇落实1865人,柳枝镇落实515人,莲花寺镇落实680人,华州镇落实230人,瓜坡镇落实350人。县级各部门按照附表(一)中区段和任务协调包联村上足巡堤查险人员。各乡镇要将巡查人员名单登记造册,报各包联部门,汛前组织开好见面交底会,便于巡堤查险。
  汛期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巡堤查险通知或命令,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职工携带铁铣、编织袋、照明设备和雨具投入巡堤查险。按照巡堤查险方法认真巡查,对查出的险情要做到抢早、抢小,及时处理并上报。巡堤查险时,库区各乡镇按照各自区段分别落实足够的巡堤查险群众进行查险。
二、抗洪抢险队伍
  沿河赤水镇、辛庄乡、下庙镇、毕家乡汛前各组建500人的防汛抢险常备队,其余乡镇组建300人的防汛抢险常备队。塬区四乡镇和杏林镇、金堆镇分别成立200人的防汛抢险预备队和200人的防御山洪灾害抢险队。由各乡镇乡镇长挂帅,汛前要对常备队、预备队进行登记造册,做到思想、工具、物料三落实。
  人武部成立328人的民兵抢险预备营,包括组建水上救生排和卫生防疫排。辛庄、下庙、毕家人武部部长负责落实民兵抢险基本连,每连编制88人;其它乡镇人武部部长负责落实民兵抢险连,每连编制100人。
  抗洪抢险队伍调度原则:(一)当堤防、水库、自然灾害点、峪道发生一般险情时,由乡镇防汛抢险常备队和民兵抢险基本连投入抗洪抢险。(二)当堤防、水库、自然灾害点、峪道发生较大险情时,由乡镇抢险常备队、民兵抢险连、国土资源局50人的专业抢险队投入抗洪抢险,同时,按照程序请调当地驻军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三)当堤防、水库、地质灾害点发生重大险情时,驻华部队为抢险主力军,乡镇抢险常备队、民兵抢险连、县级防汛抢险机动专业队、塬区民兵抢险连、国土资源局专业抢险分队配合部队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同时,停止机关干部正常休假,动员全社会各界支援防洪工程抢险。(四)城区防汛抢险队由建设局负责,组建500人的抢险专业队,并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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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渭河预案                               

  我县地处渭河下游,从赤水詹刘至方山河入渭口,大堤总长27.71公里。大堤以北滩地面积6.8万亩。库区有8个乡镇,人口密集,是我县农业经济发达地区。经市县有关专家及省三管局实测我县渭河主河槽罗纹河至遇仙河(9断面-12断面之间共计长26.76公里)属淤积段,淤积方量为0.098亿立米,9断面上12断面以下为冲刷段。
  一、基本情况
  (一)平槽流量及不同量级洪水预估
  1、平槽流量:通过对"05·10"洪水后主河槽冲淤情况分析,在"05.10"洪水过后,一是河槽普遍拓宽,断面面积增大了57-205m2;二是河底普遍刷深,较2005年汛前下降0.5-1.0米,局部河槽刷深达2米左右。由于河槽拓宽、刷深,过洪能力增大,由于以上原因,目前县境内河段平槽流量仍为2300m3/s左右,其中华县水文站平槽流量达2500m3/s,临潼至华县渭河河床比降变化情况见下表:
 

 

洪水位比降(3000m3/s)

常水位比降(2000m3/s)

滩面比降

全断面平均
河床比降

1965

2.32

2.28

2.50

2.40

1977

2.17

2.34

2.19

3.37

1981

2.11

2.27

2.17

2.25

1992

2.13

2.28

2.14

2.17

1996

1.95

2.16

2.12

2.10

2003

1.94

 

2.08

2.10

2005

 

 

 

 


  2、不同量级洪水位

渭河不同量级洪水位预报情况表

断面编号名称

右岸高程(m)

各级流量水位

编号

名称

距坝

(Km)

临河

堤顶

背河

8530

m3/s

7160

m3/s

5750

m3/s

4000

m3/s

3000

m3/s

2000

m3/s

渭淤14

赤水镇

187.49

345.5

349.4

343.3

347.3

346.9

346.4

345.7

345.1

344.2

渭淤13

军张村

183.27

344.3

349.3

341.5

346.5

346.1

345.6

344.9

344.3

343.5

渭淤12

仓渡

180.66

344.0

348.56

338.0

345.7

345.3

344.9

344.2

343.6

342.7

渭淤11

辛庄

175.61

342.3

348.1

340.7

345.1

344.7

344.2

343.3

342.6

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