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柳枝镇进行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
一、 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乡镇机构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按照省委办、省政府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05]51号)及市编办《渭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编办〈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渭编办发[200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二OO五年在下庙镇、高塘镇机构改革试点的经验,本次乡镇机构改革重在落实乡镇政府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稳定的职能。坚持政事分开,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整合县乡农业技术服务事业机构。抓住整合与改革事业站所和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两个难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法
(一) 成立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在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简录民(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立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苏超峰(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潘增禄(县监察局局长)
安和平(县财政局局长)
罗长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健(县编办主任)
刘俊利(柳枝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编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健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编制、监察、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 调查摸底,提出柳枝镇机构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这次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首先要对现有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乡镇现有的人员情况、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会同组织、人劳、财政、农、林、水、民政、交通、建设等部门及柳枝镇政府认真座谈讨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结合省、市乡镇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三) 组织实施
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后,在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柳枝镇负责实施,柳枝镇也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认真实施柳枝镇机构改革试点方案,按照机构改革程序合理设置机构、分配编制、确定职能、配置工作人员、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使我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我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从2007年11月开始,2007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制定柳枝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07年11月8日至11月25日);
二是组织实施(2007年11月26日至12月20日);
三是验收总结(2007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四) 总结经验
通过柳枝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我们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基层政权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协调稳定发展。
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