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动态(2)
乡镇卫生院
经渭南市编办批准(渭编办发〔2008〕79号),决定将我县杏林卫生院等13个
乡镇卫生院经费形式由差额补助变更为全额拨款,变更后其职能、隶属关系等不变。
同时确定我县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282名,其中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妇幼保健人员、
全科医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254名,行政管理服务人员28名。
二OO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