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编制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的进人,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渭市办字[2005]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财政供养人员的意见》(渭市发[2005]13号)文件执行。即:机关进人必须坚持“凡进必考”、“省级统考”的规定,事业单位进人要实行《控编通知单》制度。

  《控编通知单》使用的范围是:除组织任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外,县乡事业单位(包括差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其它形式的进人。


  严格控制机关和事业单位超编制进人,继续实行编制与经费预算挂钩管理。


  1、严禁机关和事业单位超编制进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都要在县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超编制进入人员一律列入编外,待有空编后,方可上编并核拨工资;


  2、新进人员按规定上编后,由编办出具《人员工资增加通知单》,经编委领导签字后送交财政局,财政局凭《人员工资增加通知单》将其列入财政供养人员台帐。


  3、凡调出人员,编办将出具《人员经费减少通知单》报财政局,财政局凭《人员经费减少通知单》核减工资经费。